公開日 2021年8月1日
国民年金给付的种类
1.老龄基础年金
保险费纳付完期间和免除期间等、或者其他的公的年金期间合一起的为25年以上的话65岁开始可以受给。(但是希望的话即使60岁开始65岁为止的期间,请求月的下个月分也可以提前受给。但是、提前请求会产生和年龄相应的减额支給、支给率一生不变。对于其他的提前请求,需注意障害基础年金等不能受给等问题,请咨询后谨慎办理手续。)
2.障害基础年金
在国民年金的被保险者期间中、初诊日的某种病和伤害等、国民年金法规定的障害等级的1级或者2级的障害的状态的时候、初诊日的前々月において被保険者期间的3分之2以上的纳付完期间(包含免除期间)的情况、或者平成28年3月31日为止有初诊日的情况、作为特例、在初诊日的前々月、在直近的1年间未纳期间没有的情况下,可以受给。
但是、在20岁以前有初诊日的情况下,没有纳付要件。
3.遗族基础年金
国民年金的被保险者或者满足老龄基础年金的受给资格死亡的情况,靠那个人维持生计的子的妻或者子可以接受受给。但是、以下的(1),(2)符合某个的情况。
* 所谓子、到18岁年度的末日之间、或者20岁未满有1・2级的障害的孩子。
(1) |
满足老龄基础年金的受给资格、没有接受任何年金的情况。 |
(2) |
在死亡日的前々月被保险者期间的3分之2以上的纳付完期间(包含免除期间)的情况、或者平成28年3月31日前死亡的情况、作为特例、在死亡日的前々月,直近的1年间内没有未纳期间的情况。 |
4.寡妇年金
作为第1号被保険者25年以上保险费交纳(包含免除期间)老龄基础年金、障害基础年金没有领受就死亡的情况下、10年以上的婚姻关系(包含内縁关系)的妻在60岁开始65岁接受支給。
年金额为、夫可以受給額的4分之3。
5.死亡一时金
作为第1号被保险者3年以上保险料交纳的人老龄在基础年金、障害基础年金没有领受死亡的情况下、生计同一的话,支付给直系遗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