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日 2021年8月1日
出产育儿一时金
2014年5月2日
柏原市国民健康保险者出产时,根据申请每个孩子支付40万4千日元(加入产科医疗补偿制度机关分娩的情况为42万日元)。即使是死产,妊娠12周(85日后)的话也会支给。
※加入其他的健康保险并支给生产育儿一时金的情况,国保不支给。
※出产日起超过两年的情况不支付。
<申请时必要的证件>
保险证・母子健康手册・分娩用相关发票与账单・出产育儿一时金直接支付制度的利用有无说明书等・死产、流产的情况,医师的证明・印章・银行存折
出产育儿一时金直接支付制度
生产育儿一时金内,出产费用相关费用部分从国保直接医疗机关等的支付制度。没有准备出产相关费用的必要,减轻出产的相应经济负担。
(出产费用超过出产育儿一时金的情况)
超过出产育儿一时金的金额,请向医疗机关支付。
(出产费用不超过出产一时金的情况)
出产育儿一时金减去出产费用后的金额支付给被保险者。
支付差额的话,需要提出资料。
<申请方法>
只需要出产预订的医疗机关的手续,就可以利用。
详情请向出产预订的医疗机关等确认。
出产费资金借付制度
对于支付必要的费用困难的家庭,实行出产育儿一时金的借付制度。借付额为出产育儿一时金的预计支给总额的百分之八十。
详情请向保险年金课咨询。